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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木 朵

  [编者按:木朵的诗歌笔记《丝绸和丝弦》十篇分发在8月份的“诗生活论坛”,为方便网络读者阅览,现整理为上、下两篇。

  丝绸和丝弦(上)





  立秋之后,有“二十四只秋老虎”,一旦老虎发威,必然闷热难耐。可是,过去三天尚是小雨绵绵。于是,翻出旧时诗歌,重新品读,别有一番情趣。比如早期的这个《写给我的死亡纪念日》。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和诙谐,又有一股虎头虎脑的探索精神。我戏称这是我写诗的“第一种境界”。


  谁擒着一枝白花,并带着一群孩子
  在我的身边,久久哭泣
  你们这些亲人呀,请寂静地呆坐
  在我的灵堂前
  读我生前所有的诗和歌谣吧

  凡是触动我思想的人
  请合起宽厚的手掌,然后想着
  自己在飞翔。这时你们就梦见了我。

  我比歌谣更苍白,也更腐朽
  但树上停着的东西们,风、鸟和叶子,
  都齐向我低头。你们要骄傲呀,
  我的后人

  捡起树下那颗烂果子,
  捡起阳光下我遗漏的声音,
  我就这样撒手而归,
  你们愿哭,就哭吧,哭给别人看



  诗人只有敏感,才可能不会漏掉对象,才可能在瞬间变化多端。时而快乐,时而悲伤,因物起兴,因人多虑,一直在生活的“桃核”中观察人生。惟有最大的感性,才可能有最大的理性。一个悲观的诗人,在他的笔墨中不见得尽是颓废,一个乐观的诗人,语言中包含的快乐元素,常常被阅读所曲解。

  人生百年,快如飞眼。处于这个“后现代”时期,诗人的人格变得模糊,难道这些积累内心感受的人,也在“货币通往最终价值的桥上,而忘记了最终价值”(西美尔)?诗人度量这个世界的是语言,是语言中那些芬芳的气度;尽管身名颇为诱人,却不是诗歌创作的真正价值。简单来说,我就是“做诗人的命的”,生命的调子,在三十年的人生路程之中,大致已经尘埃落定,不能回头。

  雨水中的知了,还在叫喊,唐朝的知了和现在的知了,没有太多的区别。个体永远不会有太大的变化,变化的只是外界,或者群体。你在一个喧哗的队伍中,如果你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个体,“喧哗”就不属于你。“喧哗”可以代表金钱、圈子或者一房间的佳丽。

  “凡是触动我思想的人/请合起宽厚的手掌,然后想着/自己在飞翔。这时你们就梦见了我。”这是青年的自己,情绪涌动,不知天高地厚。现在反观,恰是现实,过去六七年,自己这种自信,没有失去。创作已经是切近诗歌所描绘的世界的一种最“容易”的方式,对我来说。

  再过十年,那时岁月积淀,不知如何想。以前写这个东西,却没有考虑现在,写出来,然后登在内部的诗报上,得到几个有限的朋友的“凑热闹”,心里就满足了。所以,那是我的一种境界。我一直把文字和句子,称为“快乐的女儿”,我觉得交给阅读的首先是一种快乐。如果有人能够感知这种快乐,可以不再进入了,足矣!非要和创作时的作者一样,那么,他得准备一条毛巾,随时抹去额头的汗珠。实话告诉你,完全进入一首诗歌,那简直是一种“神话”。






  一条街成为记忆
  另一条街成为生活
  我星光下的心上人
  打开门吧
  气流中有我的使者
  携着稻子香
  扑你一面


  “丝绸”是柔软的,东方性的;“丝弦”象最亲切的呼喊,虽然微弱,却挥之不去,同时也是东方性的。诗歌对于诗人来说,就是一种本质和本来。没有作品的日子,对于诗人无疑是最大的煎熬。在一条街道上,或者在一个四季有序的村庄,诗人的叙述和抒情是否会有枯竭的一天?养诗人性命的那些外界景致,是否永远赐予诗人不同的联想?

  在江南小地居住,已经习惯,这是我的城市,这是我的人生风云。我的语言只求明快干净,象锋利的刀子,带出鲜红的血来,有时候,血液在流淌,却被诗歌的“审美”所遮掩。诗人不是疯子,而是一种民间的智慧,是茅屋里传来的歌谣的整理人,是此山到达彼山的最好途径。真切的诗人,在这个符合城市居住色彩的世界,丢失了古典的意象,在酝酿新的火花。在广大的农村,我们可以合理的揣测,仍然有朴实的歌者,他们是切入世俗的诗人,是我们这样居住在城市所无法悟到的境地。打动心扉的语言,活泼清新的调子,总是从乡间传来,从那些冒着滚滚浓烟的拖拉机上载来。他们每一个都是诗人。活得真切简单,就是一种属于诗人的境界。

  “一条街成为记忆/另一条街成为生活”,我们用两条腿走路,用两只耳朵听声,用两个脑子获取信息。世界最少有两个,而我们每个人只有一个“肉身”,所以,想象力可以勉强解决这种缺憾,诗人只是最先解决这个两难问题的人。

  乌塘倒数第二位老人出了车祸,死去了。“和”字辈硕果仅存的只有外婆了。这是历史的一个坚强的符号。这个刚刚死去的老人,按乡俗,我叫“寄外婆”。乡下的女儿往往都要认一家邻居,做“寄娘”,不是“继娘”。我要参加这次葬礼,体验那越来越珍贵的农村习俗。没有了外婆,这个村庄,对于我,就失去了意义。

  八十岁的人如何思考?八十岁的诗人如何摆脱无法创作的“焦虑”?窗外没有唐朝月亮了,只有小雨淅沥,秋声益浓。又是诗人耕耘的好时节了。






  为什么语言如此负重
  行进多年难达心脏
  最高贵的灵魂在远方
  容貌在水下
  尘土上飞扬的光
  那是我获救的唯一的草药
  我是草药民族的儿子
  我是南方的一株草药
  我举着热汗淋漓的头颅
  一遍一遍走向稻田


  郑板桥在山东一个小县,吟唱风姿绰约的诗句,画着墨竹,把诗人的胸襟,飘扬得明快淋漓。其实,作为一个对语言敏感的人,每次经过稻田,或者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人,我的心里就会冒出一些句子。我知道自己是这块土地上的人,要寂寞地传播语言的神气。

  诗人总是作为个体存在,也只有作为个体,才获得生命。此前的团体创作以及“薪火传承”,确实必要。至少我要感激白白诗社的传统,使我获得了诗歌最初的理解和友谊,而且这种宝贵的种子,一直蓄势待发。而现在,我独居江南小城,象一株草药,自得其乐,写着隐晦的句子,幻想诗歌的河流明天来到家门口。

  母亲退休后,有时间细读我的诗歌和小说了。我的小说采集的背景,母亲一眼看白,心领神会,然后提出批评。而诗歌,她每次读后,不说话,在客厅里来回走动,念着这些非古典的诗句。好象进入了我创造的那个境地。如此一比,我觉得诗歌更有“奔头”。它文字少,震撼的力量大,包容性强,宽容而且明净如水。

  作为一种流传几千年的文字,以及合乎诗歌规律的数代人的发掘,汉语诗歌对于我,茫茫宇宙一个渺小的孩子,象无数的亲人,我走在他们的感情中,我是众多情绪的代表。写诗,其实是对生命的一种挖掘,不断地否定过去,不断地燃烧激情。

  “我是草药民族的儿子/我是南方的一株草药/我举着热汗淋漓的头颅/一遍一遍走向稻田”。每当我进入这样的抒情背景,我无法自制,想象力奔涌而至,无法约束。我喜欢那些对生命本质探寻的诗歌,喜欢那些漂亮的节拍,在一条夜街上,我从一地到另一地,活蹦乱跳,心里装着这些快活的句子。我痴迷于这样的情绪,我的灵魂离开了这条街。

  不过,现在我还没有“口占”诗歌的习惯,喜欢在键盘上,或者报纸的空白里,写出一些“火花”。要是能够随手拈来,那一定是遇见了昔日旧友,或者对象是另一个热爱汉语的“孩子”。想想吧,两个孩子在街道上,欢呼雀跃,交换语言的精华,那一晚,这个江南小地,一定是过年的样子。






  春天了吧
  我闻到油菜香
  哎,媳妇叹口气
  你怎么胡思乱想

  一个人沿着泥路来
  不在身边的儿呀
  另一个在厅口的桃枝上
  母亲母亲地喊
  那是三岁夭的儿吧



  又一次回到乌塘,那个童年的乡土,二十八年过去了,还是旧貌。表哥家里苍蝇到处飞,门口垃圾堆满,一些年轻人坐在一张桌子上,借着昏暗的灯光,打着消磨时光的麻将。那些美妙的乡俗,如果因为主体在精神上的极度匮乏,就会显得落后和“不经济”了。这里真正需要的不是我的诗歌,而是一种务实的改造,以及一些新鲜的“致富”消息。没有文化上的营养,没有一代一代人对传统的继承和发扬,二十八年象一个破旧的梦。

  上面所选的诗句是我写病中的外婆的,我作为外姓人在这里生活多年,外婆给予我和我的哥哥很大的爱,这种爱需要极大的勇气。这才是一种真正的民风,一种农民的睿智和远见,拨开迷雾看远山。外婆现在神志不清,住在小舅家里,离开了那片乡土,那里不适合养病,那里只有一座山岭可以装满她的躯体。

  这次回到乌塘,是参加一次葬礼。母亲作为嫁出去的女儿,应当和其他女儿们一起回来,这是一个传统。我作为“外孙辈”,或者作为有意识去体验古老葬礼程序的一个诗人,陪同母亲,回到了我半年未归的乌塘。

  在城市住惯了,一踏上那块土地,立即感到马路的狭窄、路上人群的奔忙和杂乱,除了一些发光的房子,一切还是老样子。在和城市赛跑的过程中,农村付出了自己的代价。远远听得见,一个乐队在制造声音,我当初以为在棺木的周围,应当是哀怨的调子;可是我发现这里有一个乐队,有架子鼓,有男女两个歌手,有电子琴,有小号长号,二十多人的乐队中还包括地仙、祭师等人。歌曲反复唱着,那个女歌手一边吃“金嗓子”,一边看歌词,比如有《送战友》、《走进新时代》。那些充分代表民间悲伤和智慧的唢呐和二胡,此刻却不见了。西式乐器侵占了代表传统土壤的农村了,在丧事这种背景中,这些现象显得多么滑稽。

  但是八仙、路祭等习俗,还是保留了。我作为一个“外孙辈”,就在快靠近坟地的一个山坡下,和一些人一样,跪在一张凳子前,听祭师用独特的声调以我们下跪的人的口吻,念着一篇祭文。面对不远处的灵柩,背对青山,我的脸贴在地上,膝盖下的一撂草纸,此刻柔软无比。

  棺木下葬的程序,我是第一次看见。一个念念有词的地仙,在墓坑里用一只活公鸡的缨冠,擦着黄土,还用一把米撒向黑漆的棺材面。亡者的两个儿子必须和地仙一呼一应,地仙说一句:“黄泉路上路弯弯,母亲大人晓得还。”儿子则叫一句“要”。如此一番,八仙坐在松树下窃笑。程序完了,八仙们就开玩笑,说地仙又有新词。地仙收起罗盘,收好一个红包,微微一笑。紧接着,就是掩埋的工作了。八个男子,八个叫“八仙”的人,把老人彻底埋入了青山。满面泪水的儿子不能抄近路回家,必须按照来时的路,回走一遍,以求圆满。

  一些风俗对于久住城市的人来说,非常有趣,农村多的是此类习俗。我所担心的是习俗所裹带的精神元素已经消失,现在的后人,只知道一些皮毛,“偷工减料”。习俗有时可以化解两家的矛盾,有时可以成为一种发展生产的号召。这里需要“秀才”,需要下一代“会读书”,需要有人“找到了龙脉”。表哥这一代农民对于乌塘的改造,显然是不力的,我所接触的几个“下一代”,打麻将厉害、说俏皮话尖端,可是考试的“分数”实在不好出口。表哥的二女儿琼雯倒是一个活泼好学的小学四年级学生,象一点光,照亮了我疲惫的盼望之程。无论如何,在乌塘度过的岁月,总是我的诗歌中饱满的元素,催动着新芽。我怀念二十八年前的乌塘,因为那时外婆正当年,母亲也美貌如初,而我有一双稚嫩的眼睛。






  那个腰佩香草的人
  早上在沅水
  傍晚却在昆仑
  水底的鱼虾看见
  一个披头散发的人
  饮木兰之坠露
  山脚下吉祥的卜卦呀
  你看那人在吃初开的菊花

  南方所有的香草
  比如江离、秋兰和申椒
  还有去皮不死的木兰
  拔心不死的宿莽
  它们听到时光遮掩的人
  在芬芳中双目流涕
  即便他满身香气
  却只能在河畔徘徊



   这是我的《五月的悲伤》里面的句子,是写给屈原的。面对屈原的传说,我犹豫了很久,终于在一个晚上读完《离骚》之后,在天未亮时,写下了应该写的东西,尤其是作为一个屈原之后的诗人应该写的。

  今天去了书店,翻到杨义先生写的《李杜诗学》,觉得是一本好书,可以满足自己的“做一个学习型的创作者”的要求。语言在李白和杜甫手里,那般轻便自如,他们显然不是“博士”出身,我一直猜想他们两人诗学知识是如何形成的。对于汉语的理解,对于诗歌中音乐气质的发掘,对于诗歌知事抒情的功能,此二人做得超凡脱俗。我有一段时间重新细读杜甫的《诗选》,感慨万千,此君在诗歌技巧,或叫“诗歌美学”方面的造诣,真是一块肥土沃田,需要我们耐心体会,而且我会想杜甫怎么形成了这种创作思路、这种创作技巧。杨义先生是个专家,是个教授,此书写得轻缓如水,还配有古典图画,细心解构,真是我们学习的材料。

  诗人怎么当?为什么我是一个诗人,而人家不是?为什么我有时也被物质所引诱?这个当前社会,或者往后推至二十年,诗歌能够“风光一把”吗?----这些问题没有人告诉我答案,我至少最近两年一直在整理这方面的头绪。我必须有超越现有信息的勇气,和不懈的实践。我的性格合乎一个诗歌创作者,合乎那些突如其来的美妙语言。这无须掩饰,我觉得语言的悟性,以及持续的诗歌阅读和练习,帮助我认识了诗歌,并且喜欢它。这是我区别于我的邻居的一种表达生活情感和生命气质的方式。

  很显然,我不是“职业诗人”。我们说“诗人”,不是说一个人的“职业”,而是说他的一种态度,一种感知,一种观察。我一旦被朋友们的优秀作品所打动,就会萌发更加强烈的创作冲动;首先我要超越自己,然后试图和他们比赛。诗歌的比赛最终会失去意义,因为比赛的内容自动消解了比赛的意义:天赋和生命体验。

  技巧会慢慢消失,变得没有比赛价值。比如李白和杜甫,我们很少比较他们的诗歌技巧,而是比较他们的语言倾向和感情寄托。但是这两人,尤其是李白又是众多新格式新体裁的实验者,是技巧的大师。技巧可以学习,但是骨子里的诗歌血液,不是来自“补品”。

  我常自嘲:人们不需要诗歌,需要诗歌的只是你自己。这既包含交流的困难,也包含创作的艰难。人的生存问题,生活的质量问题,婚姻状况,这些事情仿佛都在排挤诗歌,“一半是海水,一半是火焰”。其实,水火可以相容,关键在于它们二者的位置。人们不要诗歌,要电脑技术,要学画画,要学弹琴,或者要其他的“技术”。这是一个“技术理性”和“工具理性”的时代,稍微有一些感性,你就会“下岗”。但是,诗歌和其他的技术,有什么本质的区别?没有诗歌,就没有一切,诗歌就是一切创造生命青春的代表符号,画画也可以代表,电脑技术也可以代表。“诗歌”或者“诗歌创作”是一种“后概念”。我们昨天写的一个句子,它是昨天一个时间段落合法化的标志,是昨天二十四小时之所以连绵不绝的原因之一。所以,我有理由继续诗歌创作,做一个快乐的诗人。

  丝绸和丝弦(下)

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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